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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: 道不拾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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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详解
  • 典故説明:
    此处所列为「路不拾遗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「路不拾遗」原作「道不拾遗」。商鞅原本是卫国的贵族,喜好刑名之学,事魏相公叔痤。后公叔痤死,魏王不用,於是逃亡至秦国,得到秦孝公赏识,用为秦国宰相。商鞅治理秦国,实行变法,施行法令极其澈底,一切公正无私。惩治犯罪之人,不避强权贵族;奖赏有功者,也不会偏袒亲信。即使是太子犯法,也处罚其老师,施以黥劓之刑。新法施行一年后,路上有別人遗失的物品,大家都不会把它捡起来据为己有,人民对於不应得的东西,也不会任意地攫取,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。在军政方面,国家军备也显得十分强大,诸侯各国因此都很畏惧秦国。后来「路不拾遗」这个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於形容社会风气良好。「路不拾遗」的实际例子,分別在《韩非子.內储说下》及《韩非子.外储说左上》有记载:孔子在鲁国的时候,把鲁国治理得很好。春秋时郑国的子产当了五年宰相,也把国家治理得很好。二者都让国家出现了「道不拾遗」的太平景象。
  • 典源:
    此处所列为「路不拾遗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#《战国策.秦策一》卫鞅亡魏入秦,孝公以为相,封之於商,号曰商君。商君1>治秦2>,法令至行,公平无私,罚不讳3>强大,赏不私4>亲近,法及太子,黥劓5>其傅。期年6>之后,道不拾遗,民不妄取,兵革7>大强,诸侯畏惧。然刻深寡恩,特以强服之耳。
    〔注解〕
    (1)商君:商鞅(西元前390?∼前338),姓公孙,名鞅,战国时卫人,或称「卫鞅」。少好刑名法术之学,初为魏相公叔痤家臣,后入秦为相,说服秦孝公推行新法。秦国富强后,因功受封於商,号为商君。其人用法严苛,树敌眾多,孝公卒,遂被车裂而死。
    (2)秦:周朝国名。嬴姓,周孝王封伯益之后於秦,以为附庸。嗣后屡经迁徙,至秦襄公始立国。传至秦孝公时定都咸阳,国势日益富强,为战国七雄之一。迨始皇统一中国,乃代周而有天下。
    (3)讳:避开、顾忌。
    (4)私:偏爱、袒护。
    (5)黥劓:音ㄑ|ㄥˊ |ˋ,古代刑罚名。黥,在犯人面、额等处刺字涂墨。劓,將犯人鼻子割去。
    (6)期年:一周年。期,音ㄐ|。
    (7)兵革:指兵器及甲冑等军械装备。
    〔参考资料〕另可参考:《韩非子.內储说下》、《韩非子.外储说左上》
  • 书证:
    01.《战国策.秦策一》:「期年之后,道不拾遗,民不妄取,兵革大强,诸侯畏惧。」(源)
    02.唐.司空图〈解县新城碑〉:「人皆知耻,道不拾遗;视礼法之率由,信恩威之並济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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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鏈接

参考《国语大辞典》中的成语:道不拾遗

参考《国语大辞典》中成语“道不拾遗”分成的单字详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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