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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: 连城之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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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详解
  • 典故説明:
    此处所列为「价值连城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根据《韩非子.和氏》记载,楚人卞和自楚国山中得到一块玉璞,奉献给楚厉王,经玉工鑑定为普通的石头,厉王以为卞和骗他,於是砍去卞和的左脚。厉王死,武王即位,卞和再次献上玉璞,结果玉璞仍然被鑑定为石头,卞和又被砍去右脚。到了文王即位,卞和抱著玉璞在荆山下大哭三天三夜,哭得泪尽泣血,文王得知这件事,命玉工把玉璞剖开,得到一块宝玉,於是將它琢磨成璧,命名为「和氏璧」。后来这璧被战国赵惠文王辗转得到,秦昭襄王闻知此事,就派使者送信给赵惠文王,表示愿意以十五座城池换他的和氏璧。因为这十五座城区当是相连,所以后来这个故事被浓缩成「价值连城」,用来形容物品十分珍贵。
  • 典源:
    此处所列为「价值连城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#《史记.卷八一.廉颇藺相如列传》1>赵惠文王2>时,得楚和氏璧3>。秦昭王4>闻之,使人遗赵王书,愿以十五城请易璧。赵王与大將军廉颇诸大臣谋:欲予秦,秦城恐不可得,徒见欺;欲勿予,即患秦兵之来。计未定,求人可使报秦者,未得。宦者令繆贤曰:「臣舍人藺相如可使。」……赵王於是遂遣相如奉璧西入秦。秦王坐章台见相如,相如奉璧奏秦王。秦王大喜,传以示美人及左右,左右皆呼万岁。相如视秦王无意偿赵城,乃前曰:「璧有瑕,请指示王。」……相如持其璧睨柱,欲以击柱。秦王恐其破璧,乃辞谢固请,召有司案图,指从此以往十五都予赵。相如度秦王特以诈详为予赵城,实不可得,乃谓秦王曰:「和氏璧,天下所共传宝也,赵王恐,不敢不献。赵王送璧时,斋戒五日,今大王亦宜斋戒五日,设九宾於廷,臣乃敢上璧。」秦王度之,终不可彊夺,遂许斋五日,舍相如广成传。相如度秦王虽斋,决负约不偿城,乃使其从者衣褐,怀其璧,从径道亡,归璧于赵。……左右或欲引相如去,秦王因曰:「今杀相如,终不能得璧也,而绝秦赵之驩,不如因而厚遇之,使归赵,赵王岂以一璧之故欺秦邪!」卒廷见相如,毕礼而归之。相如既归,赵王以为贤大夫使不辱於诸侯,拜相如为上大夫。秦亦不以城予赵,赵亦终不予秦璧。
    〔注解〕
    (1)典故或见於《尹文子.大道上》。
    (2)赵惠文王:?∼西元前266,战国时赵国君,名何。任用廉颇、赵奢为將,藺相如为上卿,均有功绩国赖以安。
    (3)和氏璧:根据《韩非子.和氏》篇的记载,战国时楚人卞和自楚国山中得一璞玉,曾献於楚厉王和武王,皆因被鑑定为石头,先后被砍去左、右足。至文王即位,得知卞和抱璞痛哭於荆山下,遂命玉工理其璞,制成宝璧,命名为「和氏璧」。
    (4)秦昭王:即秦昭襄王。名稷,战国时秦国君,生卒年不详。在位时用范雎採远交近攻之策,向东扩展,国势强盛。然於和氏璧事件与澠池之会,皆受挫於赵藺相如。
    〔参考资料〕《尹文子.大道上》魏田父有耕于野者,得宝玉径尺,弗知其玉也。以告邻人,邻人阴欲图之。谓之曰:「怪石也。畜之,弗利其家,弗如一復之。」田父虽疑,犹录以归,置于廡下。其夜玉明,光照一室,田父称家大怖。復以告邻人,曰:「此怪之征,遄弃,殃可销。」于是遽而弃于远野。邻人无何,盗之以献魏王。魏王召玉工相之,玉工望之,再拜而立,敢贺曰:「王得此天下之宝,臣未尝见。」王问价?玉工曰:「此玉无价以当之,五城之都,仅可一观。」魏王立赐献玉者千金,长食上大夫禄。
  • 书证:
    01.《三国志.卷二.魏书.文帝纪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「龙渊、太阿出昆吾之金,和氏之璧由井里之田;礱之以砥礪,错之以他山,故能致连城之价,为命世之宝。」
    02.《晋书.卷五五.张载列传》:「故和璧之在荆山,隨珠之潜重川,非遇其人,焉有连城之价、照车之名乎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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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《国语大辞典》中的成语:连城之价

参考《国语大辞典》中成语“连城之价”分成的单字详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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