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

编号:3716

请看本页的规范网址:足蹈手舞

编号: 3,716
成语: 足蹈手舞
注音: ㄗㄨˊ ㄉㄠˋ ㄕㄡˇ ㄨˇ
辨识:
参考词语: 手舞足蹈
典故説明: 此处所列为「手舞足蹈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《诗经》是最早的诗歌总集。採集从周初至春秋中叶五百年间的歌谣作品和宗庙朝廷乐章,分为风、雅、颂三大类。今日留传的《诗经》序文,有大序、小序之分,大序置於十五国风之前,论述诗歌的产生、功能及体制等;小序则置於各诗篇首,说明各诗的主旨及背景。大序说:诗,是志趣的表现。当心中的志趣用语言抒发出来,便成为诗。但如果內心情感激动到用语言表达还觉得不足时,就会发出嘆息的声音;当发出嘆息声仍觉不足时,便会以吟咏的方式来抒发;以吟咏的方式犹感不足时,便会不知不觉地挥手举足,舞动跳跃起来。后来「手舞足蹈」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亦用来形容高兴到了极点。
典源: 此处所列为「手舞足蹈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#《诗经.大序》1>诗者,志之所之也。在心为志,发言为诗。情动於中而形於言,言之不足故嗟叹之,嗟叹之不足故永2>歌之,永歌之不足,不知手之舞之、足之蹈3>之也。〔注解〕(1)典故或见於《孟子.离娄上》。(2)永:通「咏」,歌唱,指吟唱诗歌以抒发情感。(3)手之舞之、足之蹈之:四「之」字皆助词,无义。〔参考资料〕《孟子.离娄上》孟子曰:「仁之实,事亲是也;义之实,从兄是也。智之实,知斯二者弗去是也;礼之实,节文斯二者是也;乐之实,乐斯二者,乐则生矣。生则恶可已也?恶可已,则不知足之蹈之、手之舞之。」
反义:
近义:
释义: 义参「手舞足蹈」。见「手舞足蹈」条。
书证: 01.《孟子.离娄上》:「乐之实,乐斯二者,乐则生矣;生则恶可已也?恶可已,则不知足之蹈之、手之舞之。」02.《聊斋志异.卷一二.苗生》:「闻者欠伸屡作,欲睡欲遁;而诵者足蹈手舞,茫不自觉。」
用法説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