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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: 矫枉过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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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详解
  • 典故説明:
    此处所列为「矫枉过正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据《越绝书.卷一五.越绝篇敘外传记十九》载:春秋时,伍氏一家本在楚国仕宦,但伍子胥的父亲和哥哥因为得罪了楚平王而被杀,只有他一人逃到吴国。由於受到吴王闔閭的赏识,他帮助吴国从衰微的国势走向富强,进而使吴成为一方的霸主。但是伍子胥从来没有忘记楚平王的杀父之仇。后来楚国攻伐蔡国,伍子胥便藉救援蔡国的名义,发动吴兵攻打楚国,攻下楚国的都城郢。此时楚平王早已死去多年,復仇心切的伍子胥命令兵士们挖开楚平王的坟墓,鞭笞尸骨。后人评论这件事情,认为:「儿子为父亲復仇,臣子討伐逆贼,本来是发自至诚之举,但是伍子胥的做法已经超出常理,反而不合乎中庸之道了。」后来「矫枉过正」这句成语就从这里原文的「矫枉过直」演变而出,用来指人纠正偏差超过適切程度,反而不符合中庸之道。
  • 典源:
    此处所列为「矫枉过正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#《越绝书.卷一五.越绝篇敘外传记十九》1>问曰:「子胥伐楚宫,射其子,不杀,何也?」「弗及耳。楚世子奔逃云梦之山。子胥2>兵笞3>卒主4>之墓,昭王5>遣大夫6>申包胥7>入秦8>请救。于斧渔子9>进諫子胥,子胥適10>会秦救至,因引兵还11>。越12>见其荣於无道之楚13>,兴兵伐吴14>。子胥以不得已,迎之就李15>。」问曰:「笞墓何名乎?」「子之復仇,臣之討贼,至诚感天,矫枉过直。乳狗哺虎,不计祸福。大道不诛,诛首恶。子胥笞墓不究也。」
    〔注解〕
    (1)典故或见於《汉书.卷一四.诸侯王表》。
    (2)子胥:伍员(?∼西元前664),字子胥,春秋楚人。与父兄俱仕楚,楚平王听信谗言,杀其父兄,后逃亡吴国,佐吴伐楚,並得以使己復仇雪耻。又吴王夫差灭越国后,欲释越王句践回国,伍员极力諫阻,夫差不听,反而听信谗言杀了他。伍员死前预言越必灭吴,九年后果然应验。
    (3)笞:音ㄔ,用鞭或竹板打。
    (4) 卒王:指楚平王。
    (5)昭王:春秋时楚人,生卒年不详。平王之子,名壬。伍员助吴王闔庐攻楚,入楚都城郢时,楚昭王出奔,使申包胥求援於秦。后来吴伐陈,昭王救之,囤兵於城父,因得重病卒於城父。在位共二十七年,諡昭。
    (6)大夫:职官名。多係担任中央要职和顾问。
    (7)申包胥:春秋时楚国大夫,生卒年不详。本姓公孙,名包胥,因封於申,故又称申包胥。伍员助吴伐楚,攻入楚都城郢,包胥入秦求援,依庭墙哭七日,秦王乃遣兵帮助楚国平定国难。后楚昭王论功行赏,逃而不受。
    (8)秦:国名,西元前248∼207。周孝王封伯益的后代於秦地,地约当在今甘肃省天水县。庄公时徙居大丘,孝公时定都咸阳,得商鞅变法图强,积极东侵。秦王政二十六年
    (西元前221)统一天下,后为刘邦所灭。
    (9)于斧渔子:于斧,春秋时地名。渔子,渔夫。
    (10)適:正好。
    (11)还:返。
    (12)越:春秋时诸侯国,姒姓。建都於会稽。曾占有今江苏、浙江及山东的一部分,后灭於楚。
    (13)楚:周成王封熊绎於楚,春秋时称王,为战国七雄之一。领土有今湖南、湖北、安徽、浙江及河南南部,后为秦所灭。
    (14)吴:春秋时诸侯国。泰伯封於吴地,故址在今江苏省无锡县。传到夫差,为越王句践所灭。
    (15)就李:春秋时地名,在今浙江省崇德县东南。
    〔参考资料〕《汉书.卷一四.诸侯王表》天子自有三河、东郡、潁川、南阳,自江陵以西至巴蜀,北自云中至陇西,与京师內史凡十五郡,公主、列侯颇邑其中。而藩国大者夸州兼郡,连城数十,宫室百官同制京师,可谓撟00164_w01.jpg过其正矣。虽然,高祖创业,日不暇给,孝惠享国又浅,高后女主摄位,而海內晏如,亡狂狡之忧,卒折诸吕之难,成太宗之业者,亦赖之於诸侯也。另可参考:汉.董仲舒《春秋繁露.卷一.玉杯》
  • 书证:
    01.宋.朱熹〈南岳游山后记〉:「非言则无以写难喻之怀,然则前日一时矫枉过甚之约,今亦可以罢矣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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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鏈接

参考《国语大辞典》中成语“矫枉过甚”分成的单字详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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