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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: 乐祸幸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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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详解
  • 典故説明:
    此处所列为「幸灾乐祸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「幸灾乐祸」係由「幸灾」及「乐祸」二语组合而成。「幸灾」见於《左传.庄公二十年》,故事是说晋惠公时,晋国发生饥荒,秦国卖粮给他们,帮助晋国度过难关。第二年,秦国也遇上荒年,向晋国购买粮食,晋国却不答应。大夫庆郑觉得这样不妥,劝晋惠公说:「忘恩负义会导致无亲;看见別人有难而高兴是不仁;贪爱财物不与人分享是不祥之举;得罪邻国是不义的行为。这四种美德都没有,如何能维持国家的长久?」虽然庆郑不断地劝说,但惠公还是没採纳他的意见。果真秦国收到消息后非常气愤,隔年起兵攻打晋国,晋国非但大败,连惠公都被俘虏了。此处原文就用了「幸灾不仁」。「乐祸」见於《左传.庄公二十年》,故事是说春秋时,周庄王的宠妾生了个儿子子颓,个性荒淫无知。惠王时,有几个大臣发动叛乱,夺取政权,將惠王驱逐,改立子颓为王。惠王逃到郑国,郑厉王打算从中调停,但听说子颓和大臣们每天听歌观舞、寻欢作乐,便对虢叔说:「我听说表达哀乐不看时机,必会遭致灾祸,子颓在国家动乱时还那样日夜笙歌,简直是『乐祸』。连刑官在执行死刑时,君王都不应设宴享乐,更何况是他们用不正当的手段夺取王位之时。眼前大祸临头还不知忧虑,这种人能接受他吗?」於是决定转而支持周惠王。后来这两个词语被合用成「幸灾乐祸」,用来指对於他人的不幸遭遇引以为乐。
  • 典源:
    此处所列为「幸灾乐祸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1、「幸灾」:《左传.僖公十四年》冬,秦1>2>,使乞糴3>于晋4>,晋人弗与5>。庆郑6>曰:「背施7>无亲,幸灾不仁,贪爱8>不祥,怒邻9>不义。四德皆失,何以守国?」虢射曰:「皮之不存,毛將安傅?」庆郑曰:「弃信背邻,患孰恤之?无信患作,失援必毙。是则然矣。」虢射曰:「无损於怨,而厚於寇,不如勿与。」庆郑曰:「背施幸灾,民所弃也。」近犹讎之,况怨敌乎?」弗听。退曰:「君其悔是哉!」
    〔注解〕
    (1)秦:春秋时国名。周孝王封伯益之后於秦,地约在今甘肃省天水县。庄公时徙居大丘,地约在今之陕西省兴平县东南的槐里城。
    (2)饥:荒年。
    (3)糴:音ㄉ|ˊ,买入谷物。
    (4)晋:春秋时国名。据有今山西省大部分与河北省西南地区,地跨黄河两岸。后为韩、赵、魏三家所分,遂亡。
    (5)弗与:不给。
    (6)庆郑:(?∼西元前538),春秋时晋国大夫。惠公四年晋饥,秦以粮助晋。次年秦饥,晋拒助之,庆郑諫而无效。后秦伐晋,晋败,惠公被俘,释归后,公乃杀庆郑。
    (7)背施:忘记別人给予的恩德。
    (8)贪爱:贪物爱财,不与人分享。
    (9)怒邻:得罪邻国。2、「乐祸」:《左传.庄公二十年》冬,王子颓享五大夫,乐及遍舞。郑伯闻之,见虢叔曰:「寡人1>闻之:哀乐失时2>,殃咎3>必至。今王子颓4>歌舞不倦,乐祸也。夫司寇5>行戮,君为之不举6>,而况敢乐祸乎?奸王之位,祸孰大焉?临祸忘忧,忧必及之。盍纳王乎?」虢公曰:「寡人之愿也。」
    〔注解〕
    (1)寡人:古代国君的自称词。
    (2)失时:不合时宜。
    (3)殃咎:灾祸责罪。
    (4)王子颓:(?∼西元前673),春秋时周人,庄王宠妾之子。惠王时,大夫边伯等为乱,惠王出奔至郑,乃立子颓为王。
    (5)司寇:掌理刑狱之官。
    (6)不举:不举办盛宴。举,举宴。
  • 书证:
    01.《宋书.卷七四.沈攸之列传》:「而攸之始奉国讳,喜见于容,普天同哀,己以为庆。此其乐祸幸灾,大逆之罪一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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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鏈接

参考《国语大辞典》中的成语:乐祸幸灾

参考《国语大辞典》中成语“乐祸幸灾”分成的单字详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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