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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: 未识一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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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典故説明:
    此处所列为「目不识丁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「目不识丁」原作「不识一丁」。据《旧唐书.卷一二九.张延赏列传》载,唐代时,张弘靖被任命为幽州节度使,掌管幽州地方的军政。当他前往幽州上任时,当地百姓夹道观看,看到他乘著轿子走在军队之中,大家都非常惊讶。因为当地的將军都是与士兵一同日晒雨淋,从不坐轿子的,因此对他产生不好的印象。又因幽州为安禄山之乱的发起地,人民向来强悍尚武,张弘靖想改善当地的民风,便毁坏安禄山的坟墓,此举更引起当地人民的反感。他的两个从官韦雍、张宗厚行为囂张跋扈,常吃喝玩乐直到深夜,喝醉酒还要大队人马护送他们回家,烛火照得整条街通亮。看到不满意的事就乱骂大叫,还对士兵说:「现在天下太平,你们会拉弓射箭有什么用?还不如去认识一个『丁』字来得有用!」因为「丁」字是很容易认识的字,如果连「丁」字都不认识,那就接近文盲了。所以这句话不但夸讚了自己,也取笑了长於武艺的兵士。使得士兵们相当地气愤,对他们深恶痛绝。后来「目不识丁」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比喻不识字或毫无学问。
  • 典源:
    此处所列为「目不识丁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#《旧唐书.卷一二九.张延赏列传》弘靖之入幽州也,蓟人无老幼男女,皆夹道而观焉。河朔军帅冒寒暑,多与士卒同,无张盖安舆之別。弘靖久富贵,又不知风土,入燕之时,肩舆於三军之中,蓟人颇骇之。弘靖以禄山、思明之乱,始自幽州,欲於事初尽革其俗,乃发禄山墓,毁其棺柩,人尤失望。从事1>有韦雍2>、张宗厚3>数辈,復轻肆嗜酒,常夜饮醉归,烛火满街,前后呵叱4>,蓟5>人所不习之事。又雍等詬责吏卒,多以反虏名之,谓军士曰:「今天下无事,汝辈挽得两石6>力弓,不如识一丁字。」军中以意气自负,深恨之。
    〔注解〕
    (1)从事︰职官名。汉刺史佐吏,通称为州从事,歷代因其制,宋废。
    (2)韦雍:唐朝人,生卒年不详。曾为太子宾客。张弘靖为幽州节度使时,其为观察判官,摄监察御史。主政其间,与张弘靖多改习俗,引起当地居民不满,愤而起乱,遭叛民捕杀。
    (3)张宗厚:唐朝人,生卒年不详。为张弘靖任幽州节度使之从官,与韦雍等俱遭叛民杀害。
    (4)呵叱:大声责骂。叱,音ㄔˋ。
    (5)蓟:地名。唐玄宗开元十八年置,治所在渔阳,约当今河北省蓟县。
    (6)石:音ㄉㄢˋ,古代计算重量的单位。
    〔参考资料〕另可参考:《新唐书.卷一二七.张嘉贞列传》
  • 书证:
    01.《明史.卷一八○.王端列传》:「文职有未识一丁,武阶亦未挟一矢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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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鏈接

参考《国语大辞典》中的成语:未识一丁

参考《国语大辞典》中成语“未识一丁”分成的单字详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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