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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76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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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 767
成语: 死有余辜
注音: ㄙˇ |ㄡˇ ㄩˊ ㄍㄨ
辨识:
参考词语: 死有余罪 死有余责 死有余咎
典故説明: 汉代路温舒,字长君,鉅鹿东里人,为人勤学不倦。汉宣帝刚即位不久,任职狱官的路温舒就上书建议宣帝开仁德之心,减缓犯人的刑期。他认为天下至今不能太平,是因为狱官执法过於严苛,而秦朝之所以会灭亡也是因为这个缘故。和古代狱官相比,现今狱官太过草率不人道,因为他们一方面害怕执法有过失受到处分,一方面为了顺利结案,於是对捉到的疑犯行刑逼供,受不了刑求的疑犯只得勉强认罪。以这种不当手法取得的供词,即使最后是由咎繇来断案,也会认为人犯实在罪恶深重,连死都不足以抵罪。因此,他期望宣帝能够听取各方諫言,废除严苛的刑罚,让天下回归太平。「死有余辜」就是直接摘自典源的一个成语,用於形容罪恶深重,死都不足以抵罪。
典源: 《汉书.卷五一.贾邹枚路传.路温舒》夫狱者,天下之大命也,死者不可復生,&8ea7a2db.jpg;者不可復属。《书》曰:「与其杀不辜,寧失不经。」今治狱吏则不然,上下相敺,以刻为明;深者获公名,平者多后患。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,非憎人也,自安之道在人之死。是以死人之血流离於市,被刑之徒比肩而立,大辟之计岁以万数,此仁圣之所以伤也。太平之未洽,凡以此也。夫人情安则乐生,痛则思死。棰楚之下,何求而不得?故囚人不胜痛,则饰辞以视之;吏治者利其然,则指道以明之;上奏畏却,则锻练而周內之。盖奏1>当之成,虽咎繇2>听之,犹以为死有余辜3>。何则?成练者眾,文致之罪明也。是以狱吏专为深刻,残贼而亡极,媮为一切,不顾国患,此世之大贼也。故俗语曰:「画地为狱,议不入;刻木为吏,期不对。」此皆疾吏之风,悲痛之辞也。故天下之患,莫深於狱;败法乱正,离亲塞道,莫甚乎治狱之吏。〔注解〕(1)奏:古代臣下向皇帝上书或进言。(2)咎繇:音ㄍㄠ |ㄠˊ,相传为舜之臣,掌刑狱之事,善听狱讼。亦作「皋陶」、「咎陶」。  (3)辜:罪、过错。
反义:
近义: 罪大恶极 罪不容诛 罪该万死
释义: 辜,罪。「死有余辜」形容罪恶深重,死都不足以抵罪。语出《汉书.卷五一.贾邹枚路传.路温舒》。
书证: 01.《汉书.卷五一.贾邹枚路传.路温舒》:「盖奏当之成,虽咎繇听之,犹以为死有余辜。」(源)02.《三国志.卷一三.魏书.鍾繇华歆王朗传.王朗》裴松之注引《献帝春秋》:「朗愚浅駑怯,畏威自惊。又无良介,不早自归。於破亡之中,然后委命下隶。身轻罪重,死有余辜。」03.宋.无名氏《李师师外传》:「惟是我所窃自悼者,实命不犹,流落下贱,使不洁之名,上累至尊,此则死有余辜耳。」04.《明史.卷一八一.刘健列传》:「若復顾惜身家,共为阿顺,则罔上误国,死有余辜。」05.《封神演义.第九九回》:「你这二贼,惑君乱政,陷害忠良,断送成汤社稷,罪盈恶贯,死有余辜!」06.清.林则徐《林文忠公公牘.公牘六.颁发禁烟治罪新例告示》:「尔等更当触目惊心,如再观望迁延,以身试法,则是孽由自作,死有余辜,毋谓言之不早也。」
用法説明: 【语义说明】形容罪恶深重,死都不足以抵罪。贬义。【使用类別】用在「罪恶深重」的表述上。【例  句】<01>这个坏人罪孽深重,恶贯满盈,的確是死有余辜。<02>这种卖国求荣、残害忠良的奸臣,真是死有余辜。<03>像他这种十恶不赦的罪人,即使千刀万剐,依然死有余辜。<04>这批死有余辜的歹徒终於被制裁了,真是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