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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7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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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 740
成语: 天作之合
注音: ㄊ|ㄢ ㄗㄨㄛˋ ㄓ ㄏㄜˊ
辨识:
参考词语:
典故説明: 《诗经》里的这篇歌谣,在讚颂周文王的美德,同时也讲述文王与武王的身世。先谈到文王父母的婚姻,再说文王与大姒的结合。文王在年轻的时候,与住在渭水旁、洽水北的大姒婚配。大姒是个贤淑的好女孩,与有德行的文王结合,这椿婚姻实在是上天美意的撮合啊!大姒婚后生下周武王,也受到上天庇佑,出兵討伐暴虐的商紂,在战场上勇猛威武,终於开辟了周朝的天下。后来,「天作之合」就被用来指天意撮合的婚姻,多用为新婚贺词。亦用於指自然形成的伙伴。
典源: 《诗经.大雅.大明》天监在下,有命既集。文王1>初载2>,天作之合。在洽之阳3>,在渭之涘4>。〔注解〕(1)文王:周文王,姓姬名昌,生卒年不详。商紂时为西伯,建国於岐山之下,积善行仁,政化大行,因崇侯虎向紂王进谗言,而被囚於羑里,后得释归。益行仁政,天下诸侯多归从,子武王有天下后,追尊为文王。(2)初载:此语多解,或指早年,或指初登基时,或指其幼小始有识知之事。(3)洽之阳:洽水之北。阳,山之南或水之北。(4)渭之涘:渭水之崖。涘,岸边。
反义: 彩凤隨鸦
近义: 天造地设 佳偶天成
释义: 天意撮合的婚姻,比喻美满良缘,多用为新婚贺词。语出《诗经.大雅.大明》。后亦用「天作之合」指自然形成的伙伴。
书证: 01.《诗经.大雅.大明》:「天监在下,有命既集。文王初载,天作之合。在洽之阳,在渭之涘。」(源)02.《艺文类聚.卷一五.后妃部.后妃》引晋.张华〈元皇后哀策文〉:「正位于內,寔在嬪嬙,天作之合,骏发其祥。」03.明.朱鼎《玉镜台记.第七齣》:「以表妹之貌,配温嶠之才,真为天作之合。」04.明.徐復祚《红梨记.第一五齣》:「才子佳人,实是良偶,两下不期都来,可不是天作之合!」05.《儒林外史.第七回》:「年长兄,我同你是天作之合,不比寻常同年弟兄。」06.《儿女英雄传.第一二回》:「那张姑娘方纔听你说来,竟是天作之合的一段姻缘。」
用法説明: 【语义说明】天意撮合的婚姻,比喻美满良缘。【使用类別】用在「美满婚姻」的表述上。【例  句】<01>在场宾客无不称讚他们是天作之合。<02>表哥表嫂郎才女貌,真可说是天作之合。<03>未婚男女经常求助月下老人,希望找到一段天作之合的姻缘。<04>你们的婚姻是天作之合,千万不要为了这种小事而闹离婚啊!<05>想要拥有一段天作之合的美满婚姻,双方互信互谅是不二法门。<06>他们原本是一对天作之合的佳偶,没想到日后竟然会对簿公堂!<07>经过一番波折,他们终成眷属,真可说是天作之合,人力无法拆散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