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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40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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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 4,002
成语: 恃才骄物
注音: ㄕˋ ㄘㄞˊ ㄐ|ㄠ ㄨˋ
辨识:
参考词语: 恃才傲物
典故説明: 此处所列为「恃才傲物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萧子显(西元489∼537),字景阳,南朝梁兰陵人。雅好文学,文章写得很好,〈鸿序赋〉一文,曾获得沈约的讚赏。且精於史学,撰有《南齐书》、《后汉书》、《贵俭传》等书。他生性庄严孤傲,对於自己的才气颇为自负,曾自比为宋玉、贾谊。接见普通宾客时,也不和他们交谈,只是挥扇示意,因此得罪了那些平庸的读书人。但因他的才华受到梁武帝和简文帝父子的看重、赏识,在他过世后,梁简文帝还特別为子显手书詔书:「恃才傲物,宜諡曰骄。」意思是说他生前依仗自身的才干,骄傲自负,应该諡号「骄」。后来「恃才傲物」被用来指依仗本身有才干而骄傲自大,目空一切。
典源: 此处所列为「恃才傲物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《梁书.卷三五.萧子恪列传》子显性凝简,颇负其才气。及掌选,见九流宾客,不与交言,但举扇一撝而已,衣冠窃恨之。然太宗素重其为人,在东宫时,每引与促宴。子显尝起更衣,太宗谓坐客曰:「尝闻异人间出,今日始知是萧尚书。」其见重如此。大同三年,出为仁威將军、吴兴太守,至郡未几,卒,时年四十九。詔曰:「仁威將军、吴兴太守子显,神韵峻举,宗中佳器。分竹未久,奄到丧殞,惻愴于怀。可赠侍中、中书令。今便举哀。」及1>葬请諡2>,手詔:「恃才傲物,宜諡曰骄」。〔注解〕(1)及:等到。(2)諡:音ㄕˋ,君主时代,帝王、贵族、大臣等死后,后人依其生前事跡所评定的称号。
反义:
近义:
释义: 义参「恃才傲物」。见「恃才傲物」条。
书证: 01.唐.王方庆《魏郑公諫录.卷四.对隋主博物有才》:「隋主虽有俊才,无人君之量,恃才骄物,所以至於灭亡。
用法説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