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

编号:2798

请看本页的规范网址:不妄言笑

编号: 2,798
成语: 不妄言笑
注音: ㄅㄨˋ ㄨㄤˋ |ㄢˊ ㄒ|ㄠˋ
辨识:
参考词语: 不苟言笑
典故説明: 此处所列为「不苟言笑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《礼记》是一本记述古代礼仪的书籍,其中的〈曲礼〉篇是讲述日常生活所应做到的小节,有一段就是在教导为人子女者与父母相处时的礼节,在家里时不能处在尊贵的西南方,坐位时不能坐在正中,行走时不能走在中间,站立时不能在门中央。举行饗礼时不能做主人,须由父母决定;祭祀时不能做受祭的尸,以免接受父母的祭拜。即使父母不在身边也要听从父母的话,父母不在眼前也要像他们在左右一样。不登上高处,不走到深谷边,不去从事危险的活动,不要让父母担心。也不隨便毁谤人,不隨便嬉笑,隨时注意自己的言行,谨守本分。后来「不苟言笑」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指不隨便谈笑,態度严肃。
典源: 此处所列为「不苟言笑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《礼记.曲礼上》为人子者,居不主奥,坐不中席,行不中道,立不中门。食饗不为&9a5c.jpg;,祭祀不为尸。听於无声,视於无形。不登高,不临深。不苟1>訾2>,不苟笑。〔注解〕(1)苟:隨便。(2)訾:音ㄗˇ,詆毁。
反义:
近义:
释义: 义参「不苟言笑」。见「不苟言笑」条。
书证: 01.《宋书.卷五八.谢弘微列传》:「婢仆之前,不妄言笑,由是尊卑大小,敬之若神。」02.《宋史.卷三三六.司马光列传》:「康字公休,幼端谨,不妄言笑,事父母至孝。」
用法説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