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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26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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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 2,683
成语: 骇人视听
注音: ㄏㄞˋ ㄖㄣˊ ㄕˋ ㄊ|ㄥ
辨识:
参考词语: 骇人听闻
典故説明: 此处所列为「骇人听闻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「骇人听闻」原作「骇人视听」。隋朝王劭,知识广博,为人称道。曾担任著作佐郎一职,將近二十年,陆续撰写过《齐誌》、《齐书》、《平贼记》,但因文章用字遣词鄙陋粗俗,內容又多超出常轨、不合法度之处,让人见了十分震惊,被有见识的人所轻视。后来「骇人听闻」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表示令人听了十分震惊。
典源: 此处所列为「骇人听闻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《隋书.卷六九.王劭列传》劭在著作,將二十年,专典国史,撰《隋书》八十卷。多录口敕,又採迂怪不经之语及委巷之言,以类相从,为其题目,辞义繁杂,无足称者,遂使隋代文武名臣列將善恶之跡,堙没无闻。初撰《齐誌》,为编年体,二十卷,復为《齐书》纪传一百卷,及《平贼记》三卷。或文词鄙野,或不轨不物1>,骇人视听,大为有识所嗤鄙2>,然其採擿经史谬误,为《读书记》三十卷,时人服其精博。〔注解〕(1)不轨不物:超出常轨,不合法度。(2)嗤鄙:轻视、不屑。嗤,音ㄔ。
反义:
近义:
释义: 义参「骇人听闻」。见「骇人听闻」条。
书证: 01.《隋书.卷六九.王劭列传》:「初撰《齐誌》,为编年体,二十卷,復为《齐书》纪传一百卷,及《平贼记》三卷。或文词鄙野,或不轨不物,骇人视听,大为有识所嗤鄙。」(源)02.宋.安燾等〈周书序〉:「考於书,唯府兵之设,敛千岁已散之民而係之兵,庶几得三代之遗意,能不骇人视听以就其事,而效见於后世。」
用法説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