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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2634

请看本页的规范网址:一字百金

编号: 2,634
成语: 一字百金
注音: | ㄗˋ ㄅㄞˇ ㄐ|ㄣ
辨识:
参考词语: 一字千金
典故説明: 此处所列为「一字千金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据《史记.卷八五.吕不韦列传》载,吕不韦原是战国时代阳翟地区的商人,后因帮助秦庄襄王之子楚登上王位,故被任命为丞相。当时养士的风气极盛,魏国信陵君、楚国春申君、赵国平原君、齐国孟尝君等人,门下均有眾多食客,吕不韦不落人后,以重金礼聘许多有学问的人,门下食客亦达三千。后来他见著书立说使名声显达的人也不在少数,便要他的门客把所知所闻行诸文字,集二十余万字成《吕氏春秋》一书。此书內容涉及歷史、地理、传记等,可说涵盖了天地万物及古今之事。书成之后,吕不韦相当得意,把它公布在咸阳城门口,请大家提供意见与批评,並声称若有人能更动其中的一个字,即赏赐千金。但因为吕不韦当时可说是位高权重,没人愿意得罪他,所以始终没有任何人出面批评。这次悬赏的举动,使吕不韦及《吕氏春秋》名扬天下。后来这个故事被浓缩成「一字千金」,用来比喻文辞精当,结构严谨。或用来形容价值极高的作品。「一字千金」也有用其字面意思,用来指书法写得极佳,一字价值千金。
典源: 此处所列为「一字千金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《史记.卷八五.吕不韦列传》当是时,魏有信陵君,楚有春申君,赵有平原君,齐有孟尝君,皆下士喜宾客以相倾。吕不韦以秦之彊,羞不如,亦招致士,厚遇之,至食客三千人。是时诸侯多辩士,如荀卿之徒,著书布天下。吕不韦1>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,集论以为八览、六论、十二纪,二十余万言。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,号曰《吕氏春秋》。布2>咸阳市3>门,悬千金其上,延4>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5>一字者予千金。〔注解〕(1)吕不韦:西元前?∼前235,战国时秦人。本为商贾,因有功於秦庄襄王,而为秦相,后封文信侯。曾以有孕之姬献给庄襄王,生子政,即秦始皇。始皇时尊为仲父,后因与太后私通,畏罪自杀。(2)布:公布。(3)咸阳市:秦朝的首都,地约当在今陕西省长安市东北。(4)延:请。(5)增损:增加或减少。此处指更动文字。
反义:
近义:
释义: 义参「一字千金」。见「一字千金」条。
书证: 01.唐.杜甫〈李潮八分小篆歌〉:「况潮小篆逼秦相,快剑长戟森相向;八分一字直百金,蛟龙盘拏肉屈强。」02.宋.苏軾〈书唐氏六家书后〉:「柳少师书本出於顏,而能自出新意,一字百金,非虚语也。」
用法説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