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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226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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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 2,267
成语: 讳恶不悛
注音: ㄏㄨㄟˋ ㄜˋ ㄅㄨˋ ㄑㄩㄢ
辨识:
参考词语: 怙恶不悛
典故説明: 此处所列为「怙恶不悛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「怙恶不悛」原作「长恶不悛」。据《左传.隱公六年》载,春秋时,结邻的陈、郑二国时常发生爭端而彼此交恶。后来郑国曾提出请求,希望能够与陈国和平共处。当时,陈桓公弟五父认为广结善缘是国家的重要施政方针,因此建议接受讲和。但陈桓公却认为宋、蔆攦国才是难以对付的敌手,郑国算不了什么,就拒绝接受郑国的讲和。结果在陈桓公六年五月时,郑国入侵陈国,陈国大败,被掳去许多财物及俘虏。对於这样失败的结果,当时的人便加以评论说:「善不可丟失,恶不可滋长。」陈桓公因为不广结善缘,让恶因滋长蔓生而不知悔改,隨之而来的便是自取祸害。后来「怙恶不悛」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指人作恶多端,不肯悔改。
典源: 此处所列为「怙恶不悛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《左传.隱公六年》五月庚申,郑伯侵陈,大获。往岁,郑伯请成1>于陈,陈侯不许。五父諫曰:「亲仁善邻,国之宝也。君其许郑!」陈侯曰:「宋、卫实难2>,郑何能为?」遂不许。君子曰:「善不可失,恶不可长,其陈桓公之谓乎!长恶不悛3>,从自及也。虽欲救之,其4>將能乎?」〔注解〕(1)成:和解、媾和。(2)难:音ㄋㄢˋ,灾祸。(3)悛:音ㄑㄩㄢ,悔改。(4)其:同「岂」,难道。
反义:
近义:
释义: 义参「怙恶不悛」。见「怙恶不悛」条。
书证: 01.《后汉书.卷四三.朱乐何列传.朱暉》:「昔秦政烦苛,百姓土崩,陈胜奋臂一呼,天下鼎沸,而面諛之臣,犹言安耳。讳恶不悛,卒至亡灭。」
用法説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