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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17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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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 1,745
成语: 露尾藏头
辨识:
参考词语: 藏头露尾
典故説明: 此处所列为「藏头露尾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「藏头露尾」指把头藏起,却露出尾巴。可用来指隱藏身影不周,也可用来形容言多隱讳,举止畏缩的样子。见用於王曄《桃花女》杂剧。王曄,元杭州人,字日华,号南斋,生卒年不详。为元代戏曲家,知著有杂剧三齣,今存《桃花女》一本。《桃花女》全名《桃花女破法嫁周公》,共四折一楔子,內容敘述河南云阳村的任二公,有一个女儿名叫桃花,擅长阴阳法术,又有一个名叫周公的人,擅长卜算。周公自负卜算之术十分灵验,桃花女却两次让卜算失灵,周公因而妒恨在心。於是周公设计强娶桃花女为媳,又暗中布下各种法术欲陷害她。在第二折中,周公预言家中的仆人彭大阳寿將尽,结果过了时辰,彭大却没有死。周公心中疑惑,一问之下,知道是桃花女帮彭大延长了寿命。周公心中十分生气,想出一计准备报復,便要彭大送聘礼给任二公,却要彭大假称是自己要给桃花女的谢礼。彭大不知这是周公的诡计,念及过去周公待他不薄,如果自己还畏畏缩缩「藏头露尾」的,怎能算是知恩报恩之人呢?就答应了。这里的「藏头露尾」就是用来形容畏缩的样子。
典源: 此处所列为「藏头露尾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※元.王曄《桃花女.第二折》(据《元曲选》引)劝周公莫便生嗔1>,將酒礼强勒2>成亲,不爭3>我藏头露尾,可甚的4>知恩报恩。〔注解〕(1)嗔:生气、发怒。(2)强勒:强迫、逼迫。(3)不爭:如果。(3)可甚的:算甚么。
反义:
近义:
释义: 义参「藏头露尾」。见「藏头露尾」条。
书证: 01.明.许自昌《水滸记.第二一齣》:「这掩耳偷铃堪笑,早露尾藏头空巧。」
用法説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