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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1134

请看本页的规范网址:尔虞我诈

编号: 1,134
成语: 尔虞我诈
注音: ㄦˇ ㄩˊ ㄨㄛˇ ㄓㄚˋ
辨识: 请参考『辨识1134.html』
参考词语: 尔诈我虞
典故説明: 春秋时,楚庄王率领大军攻打宋国,包围宋国的都城。双方相持了几个月,楚国一直无法攻下宋国。宋国城內粮食的供应也將近匱乏,又听说楚国將要在宋国內建造房屋,打算长期屯兵,因此宋国人民都非常害怕。宋国因此派大夫华元进入楚营,请求退兵。华元在一天夜里来到楚军统帅子反的营帐中,威胁说:「我们宋国现在的情况,已经到了交换孩子来充飢,拿死人骨头当柴火来煮饭的地步了,尽管如此,我们寧愿战死,也绝不接受城下之盟。如果楚国能退兵三十里,那宋国对於楚国將会唯命是听。」子反听了也很惊恐,只好和宋国签订盟约,同意退兵三十里。宋国和楚国因此讲和,並以华元为人质,盟约中明白地写著:「我不欺骗你,你不必对我猜忌。」说明两国必须以诚信相待。后来「尔虞我诈」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形容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猜疑,玩弄欺骗手段。典源中的「我无尔诈,尔无我虞」,用的是倒装句,它的语意其实是「我无诈尔,尔无虞我」,后来用其反意,而成为「尔虞我诈」这句成语。
典源: 《左传.宣公十五年》夏,五月,楚师將去宋,申犀稽首於王之马前,曰:「毋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,王弃言焉。」王不能答。申叔时仆1>,曰:「筑室反耕者,宋必听命。」从之。宋人惧,使华元夜入楚师,登子反之床,起之,曰:「寡君使元以病告,曰:『敝邑易子而食,析骸以爨。虽然,城下之盟,有以国毙,不能从也。去我三十里,唯命是听。』」子反2>惧,与之盟,而告王。退三十里,宋3>及楚4>平5>,华元6>为质7>,盟曰:「我无尔8>诈9>,尔无我虞10>。」〔注解〕(1)仆:御也,就是驾车。(2)子反:即楚主將公子侧(?∼西元前575),春秋时楚国人。事庄王为司马。晋楚邲之战时,为將,大败晋师。晋人伐郑,共王援救,使子反將中军,战於鄢陵。王之目受伤,召子反谋划,醉而不能见,楚师遂宵遁,后子反为共王责而自杀。(3)宋:国名。周朝分封微子之地。约位於今河南省商邱县南,后为齐所灭。(4)楚:国名:周成王封熊绎於楚,春秋时称王,为战国七雄之一。领有今湖南、湖北、安徽、浙江及河南南部,后为秦所灭。(5)平:媾和、和好。(6)华元:春秋时宋人,生卒年不详。歷事宋文公、共公、平公三君,共四十年。因见国家处於楚、晋两大国间,饱受战爭之苦,倡和平运动,於共公十年,使两国结盟於宋,为史上著名的第一次弭兵之约。(7)质:音ㄓˋ,用财物或人作保证以为抵押。(8)尔:第二人称代名词,相当於「汝」、「你」。(9)诈:欺骗。(10)虞:猜度。
反义: 你谦我让 肝胆相照 披肝沥胆 相安无事 推心置腹 推诚相见 开诚布公 开诚相见 精诚团结 讲信修睦
近义: 明爭暗斗 招摇撞骗 鉤心斗角 变诈相角
释义: 彼此互相诈骗。语本《左传.宣公十五年》。后用「尔虞我诈」形容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猜疑,玩弄欺骗手段。△「易子而食」、「析骸以爨」、「鉤心斗角」
书证: 无书证
用法説明: 【语义说明】形容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猜疑,玩弄欺骗手段。【使用类別】用在「狡猾诡诈」的表述上。【例  句】<01>为了利益,商人们经常尔虞我诈。<02>同事间要团结一致,不能尔虞我诈。<03>我们应该公平竞爭,不要尔虞我诈地互相陷害!<04>一个团体內部如果尔虞我诈,怎能有好的表现呢?<05>企业之间应该以共荣共存,代替尔虞我诈的彼此竞爭。<06>这篇报导揭露了社会上尔虞我诈的事情,令人心生警惕。<07>这两位候选人为了爭取选票,彼此尔虞我诈地各耍花招。<08>这是一个尔虞我诈的社会,凡事都应该格外当心,以免上当。<09>你刚踏入社会,对於社会上的尔虞我诈还不了解,因此要格外小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