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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: 牽強附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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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詞語: 牽合附會
傅會牽合
牽湊附會
典故説明: 「牽強附會」原作「牽合附會」,典故出自〈通志總序〉。《通志》是宋代鄭樵所寫的一部講典章制度的政書,他在該書的序裡提到:自然現象變化多端,人間的福禍也都難以測知,人如何能將某些純屬於自然現象的變異,與人世福禍連繫起來?且必然視為是福禍降生的癥兆呢?然後代史官卻都好將此種自然現象與人事變化結合起來解讀,西漢時候的董仲舒尤其是如此,如《漢書.卷二七.五行志下之下》:「(魯襄公)二十七年『十二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』。董仲舒以為禮義將大滅絕之象也。時吳子好勇,使刑人守門,……後閽戕吳子。」對於《左傳.襄公二十七年》「日有食之」這條資料,董仲舒將「日食」這種自然現象,視為是「禮義將大滅絕之象也」,後來更舉出襄公二十九年時,吳子餘祭死於守門者之手來加以證明。像這種情形,鄭樵即認為是「牽合附會」,沒有道理的。後來「牽強附會」這句成語就從這□演變而出,用來指生拉硬扯,勉強湊合的情形。
典源: 宋.鄭樵〈通志總序〉(據《通志》引)〈洪範五行傳〉者,巫瞽之學也,歷代史官皆本之以作〈五行志〉。天地之間,災祥萬種,人間禍福,冥不可知,若之何一蟲之妖,一物之戾,皆繩之以五行?又若之何晉厲公一視之遠,周單公一言之徐,而能關於五行之沴乎?晉申生一衣之偏,鄭子臧一冠之異,而能關於五行之沴乎?董仲舒1>以陰陽之學2>倡為此說,本於《春秋》3>,牽合附會。歷世史官自愚其心目,俛首4>以受籠罩而欺天下。臣故削去五行,而作〈災祥略〉。〔注解〕(1)董仲舒:西元前179∼104,西漢廣川人。少治春秋,孝景時為博士,下帷講誦,三年不窺園。提倡獨尊儒術。著有《春秋繁露》等書。(2)陰陽之學:根據四時、節氣、方位、星象來講人事吉凶的數術。(3)《春秋》:孔子據魯史修訂而成,為編年體史書。所記起自魯隱公元年,迄魯哀公十四年,共二百四十二年。其書常以一字一語之褒貶寓微言大義。因其記載春秋魯國十二公的史事,故亦稱為「十二經」。公羊、穀梁、左氏三家為之作傳,稱為「春秋三傳」。(4)俛首:低頭。
反義: 言之有理
言之鑿鑿
實事求是
近義: 生拉硬拽
生搬硬套
穿鑿附會
郢書燕說
釋義: 比喻生拉硬扯,勉強湊合。語本宋.鄭樵〈通志總序〉。△「穿鑿附會」
書證: 01.宋.徐總幹《易傳燈.卷二.其血玄黃》:「易爻以血為象,皆以有所傷為義,非以坎卦為血也。……諸解者以坎為血卦,見諸爻以血為象者,牽強附會。以坎為說,吁亦誣矣!」02.元.王充耕《讀書管見.卷下.三孤貳公弘化》:「傳謂呂氏說,謂陰陽之理,□而不變者為道,天地之用,運而無跡者為化。牽強附會,但圖對偶親切耳,而不察實事。」03.明.蔣冕〈太學生丘君行狀〉:「至於今日,其弊滋甚。忽於本而致詳於末,舍其大而徒牽強附會,支離決裂,幸其一之偶中,而遂悉神其說焉,不亦大惑乎?」04.明.甄偉〈西漢通俗演義序〉:「不過因閒居無聊,偶閱《西漢卷》,見其間多牽強附會,支離鄙俚,未足以發明楚漢故事,遂因略以致詳,考史以廣義。」05.《孽海花.第一一回》:「後儒牽強附會,費盡心思,不知都是古今學不分明的緣故。」
用法説明: 【語義說明】生拉硬扯,勉強湊合。【使用類別】用在「強合硬湊」的表述上。【例 句】<01>這明明就是兩件事,你怎麼可以牽強附會地混為一談呢?<02>考據、驗證都是必要的工作,為的就是避免牽強附會地推論。<03>這樣的內容安排,過於牽強附會,讀者一定會覺得不合邏輯的。<04>這種牽強附會的解釋,根本與事實有著很大的出入,很難令人接受。<05>你這個理由真的太牽強附會,連我們都說服不了,又如何使別人信服呢?<06>稗官野史常雜入不少與史實不符的人物與事件,牽強附會而成,不可完全當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