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在這裡

編號:705

請看本頁的規範網址:喧賓奪主

編號: 705
成語: 喧賓奪主
注音: ㄒㄩㄢ ㄅ|ㄣ ㄉㄨㄛˊ ㄓㄨˇ
辨識: 請參考『辨識705.html』
參考詞語: 喧客奪主
典故説明: 「喧賓奪主」原作「喧客奪主」,意思是主人邀客前來,客人卻喧鬧囂張到反客為主。在趙翼的《廿二史劄記》中使用了這句成語。清代文人趙翼長於史學,曾著《廿二史劄記》一書,討論二十二部歷代正史的編纂方式及其優缺點,並考訂修正重要史事。在講到南朝時的《宋書》、《齊書》時,介紹這二本史書有帶敘法,即是在為某人立傳時,如講到與此人有關的另一人,會在下文帶出這人的生平事蹟。如在劉道規的傳記裡,講到他在攻打徐道覆時,以劉遵為將,因而贏得勝利。下面就接著簡述劉遵這個人的生平,講完後再重回劉道規的事,這就是所謂的帶敘法。這種方法是有好處的,因為如果每個人都要寫傳記的話,實在寫不勝寫,但有些人有事蹟可說,不寫可惜。這樣既可省去多傳的繁瑣,又不至於埋沒這些人,實在是個寫史書的好方法。不過,有時也有缺陷,像在〈劉義慶傳〉裡,因為敘述到他愛與文士鮑照等人交朋友,於是用了很大篇幅來寫鮑照,才又回到劉義慶,使得整篇傳記裡,主人翁劉義慶的事顯得較少,而鮑照的事反而變多,這樣顯然模糊了焦點。趙翼用「喧客奪主」來形容〈劉義慶傳〉的整體效果,為客的鮑照篇幅過大,反而搶盡主人劉義慶的風頭。「喧客奪主」就是「喧賓奪主」,指賓客聲勢強大,占了主人的位置,反客為主。
典源: ※#清.趙翼《廿二史劄記.卷九.宋齊梁陳書.宋齊書帶敘法》1>《宋書》有帶敘法,其人不必立傳,而其事有附見於某人傳內者,即於某人傳內,敘其履歷以畢之,而下文仍敘某人之事。……至如〈劉義慶傳〉,因敘義慶2>好延文士鮑照3>等,而即敘鮑照,字明遠,文詞贍逸4>;又因照文詞贍逸,而即載其〈河清頌〉一篇二千餘字,並敘照懼孝武忌其才,故為鄙言累句5>以免禍,而其下又重敘義慶之事,以完本傳,遂覺一傳中,義慶事轉少,鮑照事轉多,此未免喧客奪主矣。〔注解〕(1)典故或見於清.阮葵生《茶餘客話.卷二○.以花薰酒》。(2)義慶:劉義慶(西元403∼444),南朝宋彭城人。本長沙景王道鄰之子,因臨川王道規無子,出繼為嗣子,襲封為臨川王。歷任丹陽尹、荊州刺史、江州刺史。性簡素,寡嗜欲,愛好文學,卒諡康。(3)鮑照:西元421∼465?,字明遠,南朝宋東海人。文詞贍逸,詞采華麗,常表現慷慨不平的思想情感,在劉宋一代的詩人中最為特出。曾為前軍參軍,世稱為鮑參軍。(4)文詞贍逸:文詞富麗超絕。(5)鄙言累句:粗俗的言詞,累贅的文句。〔參考資料〕清.阮葵生《茶餘客話.卷二○.以花薰酒》馮開之嘗云:「用三白酒或雪酒,不滿瓶,虛二三寸,編竹為十字或井字障口,不令有餘不足。新摘茉莉數十朵,線繫其蒂懸竹下,令齊,離酒一指許,用紙封固,尋日香透。」余倣為之,香則噴鼻而酒味變矣。不論酒而論香,是為喧客奪主,開之未解此中趣者。
反義:
近義: 反客為主 鵲巢鳩佔
釋義: 「喧賓奪主」之「賓」,典源作「客」。喧,喧騰。「喧賓奪主」指賓客聲勢強大,占了主人的位置,反客為主。※#語或本清.趙翼《廿二史劄記.卷九.宋齊梁陳書.宋齊書帶敘法》。
書證: 01.清.歐陽兆熊等《水窗春囈.附錄.川淮兩全說》:「川鹽佔淮已久,早成喧賓奪主之勢。」02.清.楊宜治《俄程日記.卷下》:「銀行匯兌則德國人居十之六七,近有喧賓奪主之勢。」03.清.鄭觀應《盛世危言.卷五.商務一》:「今門戶洞開,任洋商百方壟斷,一切機器亦准其設廠舉辦,就地取材以免釐稅,其成本較土貨更輕,誠喧賓奪主。」
用法説明: 【語義說明】指賓客聲勢強大,占了主人的位置,反客為主。【使用類別】用在「主客顛倒」的表述上。【例  句】<01>他很不識大體,經常在宴席上喧賓奪主,搶盡主人的風采。<02>我們既然是客人,自然應該聽主人的吩咐,怎麼可以喧賓奪主呢?<03>他們這樣喧嘩吵鬧,完全無視臺上表演者的存在,未免喧賓奪主了吧!<04>雖說伴娘也要打扮,但若是比新娘還美麗,喧賓奪主,未免有點不妥。<05>作者對這篇小說的主角著墨不多,反而喧賓奪主地描寫了許多配角的生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