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在這裡
編號:4676
請看本頁的規範網址:行尸走骨
編號: 4,676
成語: 行尸走骨
辨識:
參考詞語: 行屍走肉
典故説明: 此處所列為「行屍走肉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「行屍走肉」原作「行尸走肉」。「行屍」是指會走動的屍體。「走肉」是會走動而沒有靈魂的軀體。所以「行屍走肉」是指光有軀殼而沒有靈魂,徒具形骸而毫無生氣的人。在晉.王嘉的《拾遺記》中,提到東漢有個名叫任末的人,勤奮好學,各方面都學習,沒有固定的老師,出外求學也不辭路途遙遠。他用茅草編成小草屋,削尖荊木做成筆,在樹上刻出汁液當做墨汁,刻苦地習文寫字,在艱苦的環境下苦讀而有所成就。他在臨終時告誡門徒說:「一個人如果好學,就算死了,也好像還活著一樣。不學習的人,即使他還活著,卻只是個會走動而沒有魂魄的軀殼一樣,徒具形骸而無所作為的人。」後來「行屍走肉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比喻徒具形骸,毫無生氣,庸碌無為的人。
典源: 此處所列為「行屍走肉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晉.王嘉《拾遺記.卷六》任末1>年十四時,學無常師,負笈2>不遠險阻。每言:「人而不學,則何以成?」或依林木之下,編茅為菴,削荊為筆,剋樹汁為墨。夜則映星望月,暗則縷麻蒿以自照。觀書有合意者,題其衣裳,以記其事。門徒悅其勤學,更以靜衣易之。非聖人之言不視。臨終誡曰:「夫人好學,雖死若存;不學者雖存,謂之行尸3>走肉耳!」河洛秘奧,非正典籍所載,皆注記於柱壁及園林樹木,慕好學者,來輒寫之。時人謂任氏為「經苑」。〔注解〕(1)任末:字叔本,東漢蜀郡繁人,生卒年不詳。少習《齊詩》,遊京師,教授十餘年。為郡功曹,辭以病免。後奔師喪,於中道病故。(2)負笈:背著書箱,比喻出外求學。笈,音ㄐ|ˊ,書箱。(3)尸:同「屍」,死人的軀體。
反義:
近義:
釋義: 義參「行屍走肉」。見「行屍走肉」條。
書證: 01.宋.張君房《雲笈七籤.卷六○.聖正規法》:「雖位極人臣,皆行尸走骨矣。」
用法説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