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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: 盛氣加人
注音: ㄕㄥˋ ㄑ|ˋ ㄐ|ㄚ ㄖㄣˊ
辨識:
參考詞語: 盛氣凌人
典故説明: 此處所列為「盛氣凌人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「盛氣凌人」原作「盛氣臨人」。典故出自宋代樓鑰《攻媿集.卷八八.敷文閣學士宣奉大夫致仕贈特進汪公行狀》一文。文章中提到當時戶部侍郎李椿年建議重新丈量民田的經界,朝廷選派汪大猷擔任龍游縣的覆勘官。當時李椿年的規定十分嚴峻,凡是丈量過的田,重新勘驗,如有隱藏,不論多少,一律處以黥刑,流放到遠方。因為氣勢壓迫於人,所以人民縱有不服,也沒有敢跟他對抗的。後來「盛氣凌人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指用驕橫的氣勢壓迫別人。但是這條成語也有人認為出自於較早的唐.孫元晏〈詠史〉詩中的〈謝澹雲霞友〉。詩云:「仗氣凌人豈可親,只將范泰是知聞。緣何喚作雲霞友?卻恐雲霞未似君。」據《南史.卷一九.謝晦列傳》,南朝宋謝晦的堂叔謝澹,是謝安的孫子。澹為人任達仗氣,和當時的范泰結為「雲霞之交」。他頗受宋武帝賞識,所以原來要託付他在受禪時,擔任進奉玉璽的大任。但是有一次陪武帝吃飯時,謝澹不但喝醉酒,還大言不會屈順任何人的意思。武帝雖因謝澹是方外之士,不與他計較,但是心裡著實不高興,也就不讓他進奉玉璽了。由這個故事可知,謝澹的「仗氣凌人」是恃才傲物的意思,和「盛氣凌人」的用法不同。
典源: 此處所列為「盛氣凌人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宋.樓鑰《攻媿集.卷八八.敷文閣學士宣奉大夫致仕贈特進汪公行狀》時戶部侍郎李公椿年建議行經界,選公為龍游縣覆實官,約束嚴峻,已量之田隱藏畝步1>,不以多寡,率2>至黥配3>。盛氣臨人,無敢忤4>者。公獨曰:「愚民不識弓步,不善度量,若田少而所供反多,須之首復,乃可並行。」〔注解〕(1)畝步:計算土地面積的量詞。此指田地的面積。(2)率:一概。(3)黥配:在犯人臉上刺字、塗墨,並且流放到遠方。黥,音ㄑ|ㄥˊ。(4)忤:音ㄨˇ,違逆。
反義:
近義:
釋義: 義參「盛氣凌人」。見「盛氣凌人」條。
書證: 01.明.張岱《瑯嬛文集.卷四.五異人傳》:「凡理部務,必力爭曲直,稍有犄角,輒以盛氣加人,為寮屬所畏。」
用法説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