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在這裡
編號:3514
請看本頁的規範網址:楚楚可人
編號: 3,514
成語: 楚楚可人
辨識:
參考詞語: 楚楚可憐
典故説明: 此處所列為「楚楚可憐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孫綽(西元314∼371),字興公,東晉太原人。是東晉著名的辭賦家,也是一位志節高尚而不肯趨炎附勢的官吏。東晉時清談之風盛行,反映在詩歌中即為玄言詩,孫綽和許珣就是此種詩風的代表。他將滿腹的情感寄寓於名山大川和詩文之中,寫有〈遂初賦〉、〈天臺山賦〉等。《世說新語.言語》中記載了孫綽的一則事蹟。孫綽作〈遂初賦〉,描述隱居之樂。他將房子建築在山谷之地,過著滿足於現實而不覷求的生活,表明自己不再追逐名利。屋前種植了一棵松樹,一直以來都親手細心地培育照顧。當時高世遠是他的鄰居,有一次就跟孫綽說:「小松樹纖弱柔美的模樣,看起來非常柔嫩可愛,但是卻永遠無法成為有用的棟梁!」孫綽說:「即使是高大的楓樹、柳樹,又有什麼用處呢?」後來「楚楚可憐」被用來形容姿態嬌媚纖弱,惹人憐愛,亦用於指神情淒楚或處境不佳,令人憐憫。
典源: 此處所列為「楚楚可憐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南朝宋.劉義慶《世說新語.言語》孫綽賦〈遂初〉,築室畎川,自言見止足之分。齋前種一株松,□自手壅治之。高世遠時亦鄰居,語孫曰:「松樹子1>非不楚楚2>可憐,但永無棟梁用耳!」孫曰:「楓柳雖合抱,亦何所施?」〔注解〕(1)松樹子:指幼小的松樹。(2)楚楚:纖細柔弱的樣子。
反義:
近義:
釋義: 義參「楚楚可憐」。見「楚楚可憐」條。
書證: 01.清.無名氏《人中畫.附錄.風流配.第四回》:「司馬玄看見新婿風流年少,楚楚可人,將他初來詣考一片驕矜不服之氣,先消了八九。」
用法説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