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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:27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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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: 不發聲色
辨識:
參考詞語: 不動聲色
典故説明: 此處所列為「不動聲色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「不動聲色」原作「不發聲色」。韓愈是唐代文學家,他精通六經百家,崇尚儒學,排斥佛老,文章氣勢宏偉、融會古今,自成一家,為後世治古文者所取法。他因為學高識廣,曾任國子博士,相當於今天的國立大學教授,頗負盛名。當時的中書令許國公贈予太尉韓公神道碑,請韓愈代為撰寫碑銘。韓愈在碑銘中寫到太尉韓公為人處世的特點:與人保持距離,不和任何人嘻笑親近,所以他只要一有輕鬆笑語,大家都像得到比金帛還要貴重的賞賜一般;他在判案時也從不流露私人情感,公正嚴明,只就法律論斷,因此幾乎沒人敢犯法。後來「不動聲色」這個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形容人遇事不張揚的冷靜態度。如《水滸傳.第八六回》:「宋江見這三路軍兵,盡皆退了。大驅宋軍人馬,逩來奪取幽州。不動聲色,一鼓而收。」
典源: 此處所列為「不動聲色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唐.韓愈〈司徒兼侍中中書令許國公贈太尉韓公神道碑銘〉(據《全唐文.卷五六二.韓愈》引)公之為治,嚴不為煩,止除害本,不多教條;與人必信,吏得其職,賦入無所漏失,人安樂之,在所以富。公與人有畛域1>,不為戲狎2>,人得一笑語,重於金帛之賜。其罪殺人,不發聲色。問法何如,不自為輕重,故無敢犯者。〔注解〕(1)畛域:範圍、界限。畛,音ㄓㄣˇ。田間分界的道路,引申為界限。(2)戲狎:嬉戲親近。
反義:
近義:
釋義: 義參「不動聲色」。見「不動聲色」條。
書證: 01.唐.韓愈〈司徒兼侍中中書令許國公贈太尉韓公神道碑銘〉:「其罪殺人,不發聲色。問法何如,不自為輕重,故無敢犯者。」(源)
用法説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