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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: 227
成語: 強詞奪理
注音: ㄑ|ㄤˇ ㄘˊ ㄉㄨㄛˊ ㄌ|ˇ
辨識: 請參考『辨識227.html』
參考詞語: 強詞昧理 強詞奪正
典故説明: 「強詞奪理」原作「強詞昧理」。佛教約於東漢明帝時正式傳入中國,但一直僅流傳於北方,並未傳入江南。直到東漢末年,部分佛教徒為了躲避中原的戰亂,遷居吳地,佛教才隨之進入江南。據唐.神清《北山錄.卷三.合霸王》載,東吳孫權赤烏年間,天竺僧人康僧會為在江南弘法,來到建業,奉勸孫權信佛並建寺塔,顯佛骨舍利神蹟,於是孫權命人建塔十三座,自此篤信佛教。後來孫皓繼位,他暴虐無道,施行苛政,並要拆毀廟宇,褻瀆神佛。眾臣力勸不可,他們認為佛之能力跟其餘眾神不同,且佛塔是先王所建,若輕易拆毀,恐怕會遭到天譴,到時就後悔莫及了。孫皓因此猶豫不決,決定派張昱先去會見僧會,試探他的實力。張昱年輕好辯,又不信鬼神之事,向僧會提出了不少詰難。僧會雖已年老,但面對張昱的詰問仍回答得頭頭是道,使張昱無懈可擊,反被折服,只得回去向孫皓覆命。孫皓知道了僧會的辯才無礙之後,更想見他一面,於是召集了公卿百官,又派人去接僧會入宮。僧會來到宮中之後,孫皓也提出許多問題想要辯倒僧會,他問僧會說:「佛教所宣揚的是什麼道理呢?」僧會回答:「是視眾生平等。君王能夠愛民,使人民安居樂業;人民能懂孝悌仁義,互相友愛。」孫皓聽了之後又說:「這不都是孔孟的道理嗎?」僧會回答:「佛法與孔孟之道有相同之處,也有不同之處。孔孟主要傳揚人倫,這點與佛法是一樣的,但是佛法更加廣泛,提及因緣生滅、諸行無常,這則是孔孟之道所沒有的。」孫皓雖然強自狡辯,但仍無法辯倒僧會,也就不敢隨便毀壞廟宇佛像了。後來「強詞奪理」這句成語,就從這裡的原文「強詞昧理」演變而出,用來形容沒有道理卻強行狡辯,硬說成有理。
典源: 唐.神清《北山錄.卷三.合霸王》三國初,吳人未甚信。天竺沙門康僧會始造於吳,締搆行道,孫權以為誣。……孫皓狂虐不道,國將病矣!初廢毀淫祠,延及寺宇,群臣議曰︰「佛之威力不並餘神,僧會感靈。太皇創寺,今若輕廢,恐貽後悔。皓意未謂之然,使張昱至寺詰會,會才辯奇拔,昱不能加,乃復于皓。皓1>大集公卿洎2>庶寮3>,徵會以車馬,既至,皓強詞昧理,取會不及已。而會酬抗盡典謨之體,推引叶忠良之議。皓然知其不可屈,乃革容而敬焉。〔注解〕(1)皓:孫皓(西元242∼284),三國吳皇帝,字元宗,一名彭祖,字皓宗。孫皓個性專橫殘暴,奢侈荒淫,大失民心。天紀四年,晉武帝六路出兵攻吳,皓出降,在位十六年,後封為歸命侯。(2)洎:音ㄐ|ˋ。到、及。(3)庶寮:眾官。寮,同「僚」。
反義: 入情入理 理直氣壯 義正詞嚴
近義:
釋義: 「強詞奪理」之「奪」,典源作「昧」。形容沒有道理卻強為狡辯,硬說成有理。語本唐.神清《北山錄.卷三.合霸王》。
書證: 01.《三國演義.第四三回》:「孔明所言,皆強詞奪理,均非正論,不必再言。」02.《兒女英雄傳.第二六回》:「此時姑娘越聽張金鳳的話有理,並且還不是強詞奪理,早把一番怒氣,撇在九霄雲外,心裡只有暗暗的佩服。」03.《鏡花緣.第六一回》:「無如那些喜茶好酒之人,一聞此言,無不強詞奪理,百般批評,並且啞然失笑。」
用法説明: 【語義說明】比喻人沒有道理卻強自狡辯。【使用類別】用在「無理狡辯」的表述上。【例  句】<01>誠實為上策,我不願強詞奪理,掩過飾非。<02>你這番話擺明著是在強詞奪理,我懶得跟你辯了。<03>證據如此確鑿,還能容他強詞奪理,混淆黑白嗎?<04>他個性好強,明明理虧,也要強詞奪理辯解一番。<05>他這麼說是強詞奪理,站不住腳的,沒有人會信服。<06>他是老愛強詞奪理的人,有誰願意跟他討論問題呢?<07>事實勝於雄辯,你再強詞奪理,也改變不了大家信念。<08>你先動手打了人,卻還強詞奪理要人道歉,真沒天良!<09>此事法官自有公斷,不容他在法庭強詞奪理,狡辯耍賴!<10>他的話開頭還有些道理,但到後面就完全是強詞奪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