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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: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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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: 2,007
成語: 憤世嫉邪
辨識:
參考詞語: 憤世嫉俗
典故説明: 此處所列為「憤世嫉俗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「憤世嫉俗」原作「憤世嫉邪」。韓愈(西元768∼824),字退之,唐朝河陽人。尊崇儒術,排斥佛老,通六經百家之學,創作頗多,各種體裁的作品,都有卓越的成就。他個性耿直,直言極諫,因而一再的被貶官,但不論治理那個地方,總是留下很好的治績,深受百姓愛戴。在宦海上的浮沈,以及外在環境的影響,常讓他有志不得伸,因此藉著文字,把志向和生命發揮到極致,主張文章要言之有物,要有充實的思想內容,一掃南北朝以來形式主義為主的浮華文風。帶動了文學上的改革,不僅影響了當代,也深深影響了後來的宋代,振興了散文,稱之為「古文運動」。這一篇是韓愈抒發對社會、人性的看法,提到有一個姓談的書生寫了一篇〈崔山君傳〉,對不合理的社會現狀,表達了憤恨,以及憎恨邪惡的勢力,似有著隱遁的決心。而這個部分讓他覺得一般人很少能夠不與禽獸異物相同,而將人類應有的性情發揮到極致的。韓愈對人生所抱持的態度是屬於入世的,因為遵行儒家思想,對於社會應當貢獻己力,而非佛老那種出世、無為的消極生活態度。後來「憤世嫉俗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形容對痛恨腐敗的社會現狀及庸俗世態的痛恨。
典源: 此處所列為「憤世嫉俗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唐.韓愈〈雜說〉四首之三(據《全唐文.卷五五八.韓愈》引)談生之為〈崔山君傳〉,稱鶴言者,豈不怪哉!然吾觀於人,其能盡吾性而不類1>於禽獸異物者希矣。將憤世嫉邪,長往而不來者之所為乎?〔注解〕(1)類:相似。
反義:
近義:
釋義: 義參「憤世嫉俗」。見「憤世嫉俗」條。
書證: 01.唐.韓愈〈雜說〉四首之三:「然吾觀於人,其能盡吾性而不類於禽獸異物者希矣。將憤世嫉邪,長往而不來者之所為乎?」(源)02.元.韋居安《梅&a02340-004.jpg;詩話.卷上》:「東少負氣節,有憤世嫉邪之志。」
用法説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