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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: 作法自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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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详解
  • 典故説明:
    此处所列为「作法自毙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「作法自毙」原作「为法之敝」。据《史记.卷六八.商君列传》载,战国时期秦孝公任用商鞅治理国政,並接受变法主张,实施一连串改革,使得秦国逐渐走向富强,进而成为战国七雄之一。由於商鞅执法非常严苛,得罪许多王亲贵戚。孝公死后,惠公即位。惠公原本就对变法持反对意见,再加上公子虔等人对商鞅怀恨在心,密告他有谋反意图,於是派遣官吏全力捉拿他到案。商鞅潜逃到函谷关时,想要到旅舍投宿,旅舍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鞅,说:「这是商鞅制定的法令,让身分不明的人留宿旅舍,被查到了会遭到牵连而受罚。」拒绝让他留宿。商鞅嘆气说:「唉!自己订立的法规,竟然把自己害到这种地步!」后来「作法自毙」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比喻自作自受。出现「作法自毙」的书证如:《聊斋志异.卷四.余德》:「余笑起,飞一巨觥;酒方引满,蝶亦颺去。顷之,鼓又作,两蝶飞集余冠。余笑云:『作法自毙矣。』亦引二觥。」
  • 典源:
    此处所列为「作法自毙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《史记.卷六八.商君列传》后五月,而秦孝公卒,太子立。公子虔1>之徒告商君2>欲反,发吏3>捕商君。商君亡4>,至关下5>,欲舍客舍6>。客舍人7>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「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8>9>之。」商君喟然10>叹曰:「嗟乎11>,为法之敝12>一至此哉!」去之魏。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师,弗受。商君欲之他国。魏人曰:「商君,秦之贼。秦彊而贼入魏,弗归,不可。」遂內秦。商君既復入秦,走商邑,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。秦发兵攻商君,杀之於郑黽池。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,曰:「莫如商鞅反者!」遂灭商君之家。
    〔注解〕
    (1)公子虔:秦国人,生卒年不详。秦孝公儿子駟的师傅,反对商鞅变法的代表人物,曾经因为不遵守新法而受过劓刑。
    (2)商君:公孙鞅(西元前390?∼338),战国时卫人。少好刑名法术之学,初为魏相公叔痤家臣,后入秦为相,说服秦孝公推行新法,秦国富强后,受封於商。因为用法严苛,树敌眾多,孝公卒,遂被车裂而死。或称「商鞅」、「卫鞅」。鞅,音|ㄤ。
    (3)发吏:差遣官吏。发,派遣。
    (4)亡:音ㄨㄤˊ,逃亡。
    (5)关下:函谷关附近。函谷关,约位於今河南省灵宝县西南的关口。东起崤山,西至潼津,地形至为险要。战国时为秦所建,故亦称为「秦关」。
    (6)欲舍客舍:想要住宿在旅舍中。舍,音ㄕㄜˋ。第一个「舍」,动词,住宿。
    (7)客舍人:旅舍主人。各本作「客人」,人上无舍字,今依《史记会注考证》本。
    (8)无验者:没有证件的人。验,指证件。
    (9)坐:连坐。即一人犯罪,相关人员遭牵连而受罚。
    (10)喟然:嘆气的样子。喟,音ㄎㄨㄟˋ。
    (11)嗟乎:表示感嘆的发语词。嗟,音ㄐ|ㄝ。
    (12)敝:伤害。
  • 书证:
    01.宋.庄绰《鸡肋编.卷中》:「章谊宜叜侍郎,有田在明州。绍兴二年出租,预买绢三匹,三年增九匹,叹其赋重。从兄彦武在傍曰:『此作法自弊之过也。』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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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鏈接

参考《国语大辞典》中成语“作法自弊”分成的单字详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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