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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37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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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 3,708
成语: 暗器伤人
注音: ㄢˋ ㄑ|ˋ ㄕㄤ ㄖㄣˊ
辨识:
参考词语: 暗箭伤人
典故説明: 此处所列为「暗箭伤人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「暗箭伤人」原作「暗箭中人」。刘炎是南宋时的理学家之一,当时理学以朱熹和陆九渊为首,门户分立,相互爭论。刘炎却能摒除门户之见,擷取各家之长,不流於意气口舌之爭。他著有《邇言》一书,取《诗经.小雅.小旻》诗句「维邇言是听,唯邇言是爭」之意,以浅近的言语,来阐述理学精微的道理。在这段文字中,刘炎详细说明了君子和小人的不同。他认为小人经常在背后发表中伤他人的言论,就像暗中放冷箭来伤害人一样,这两种行为都可以造成他人痛彻心扉的可怕伤害。而君子的为人光明磊落,认为与其用阴险的手段得胜,寧可用光明正大的手段来一较高下,即使失败了也没有怨言。后来「暗箭伤人」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比喻暗中用阴险的手段中伤他人。
典源: 此处所列为「暗箭伤人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#宋.刘炎《邇言.卷六》1>暗箭中人,其深次骨,人之怨之亦必次骨2>,以其掩人所不备也。两军对垒,克日乃战,鸣鏑交驰,负不怨胜。罪不在人,责在己也。故君子之於人,与其阴倾,不如显责。〔注解〕(1)典故或见於《左传.隱公十一年》、宋.邵博《邵氏闻见后录.卷三○》。(2)次骨:次,至也。次骨,至骨。比喻对於某件事情的感受非常深刻。〔参考资料〕■《左传.隱公十一年》公孙閼与潁考叔爭车,潁考叔挟輈以走,子都拔棘以逐之,及大逵,弗及,子都怒。秋七月,公会齐侯,郑伯伐许。庚辰,傅于许。潁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。子都自下射之,顛。瑕叔盈又以蝥弧登,周麾而呼曰:「君登矣!」郑师毕登。■宋.邵博《邵氏闻见后录.卷三○》客问刘贡父曰:「某人有隱过否?中司將鸣鼓而攻之。」贡父曰:「中司自可鸣鼓儿,老夫难为暗箭子。」客笑而去,滑稽之为厚者也。
反义:
近义:
释义: 义参「暗箭伤人」。见「暗箭伤人」条。
书证: 01.《儿女英雄传.第三一回》:「只这袖箭,我因他是个暗器伤人,不曾用过,如今也算无用之物了。」02.《三侠五义.第三一回》:「且言邓彪虽然落水,他原是会水之人,虽被擒,不肯服气,连声喊道:『好呀!好呀!你敢用暗器伤人,万不与你们干休。』」
用法説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