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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: 眾口銷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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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詳解
  • 典故説明:
    此處所列為「眾口鑠金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據《國語.周語下》載,春秋末年,周景王打算要鑄造一口極大的鐘。單穆公和樂師州鳩知道了這件事,便勸阻景王打消念頭。他們認為:那麼大的鐘雖然少見,但是聲音不一定和諧好聽,若因此勞民傷財,造成人民的痛苦,更是沒有必要。然而景王並沒有採納他們的意見,仍然執意鑄鐘。隔年,大鐘鑄成了,平日慣於獻媚的樂工們,紛紛向景王讚美大鐘的聲音非常和諧、好聽。景王十分高興,就找來當初反對鑄鐘的樂師州鳩,對他誇耀的說:「看吧!鐘聲果然很好聽,你的顧慮是多餘的。」州鳩對於景王的無知和自誇十分不以為然,就回答說:「大王鑄造大鐘,如果人民都十分贊成,那才叫和諧。如今勞民傷財,人民都對大王十分怨恨,這種情形怎麼能叫做和諧呢?而且人民所贊同的,很少有不成功的;人民所厭惡的,很少有不失敗的。這就是俗話所說:『眾心成城,眾口鑠金』的道理啊!」但是景王不接納州鳩的勸諫,反而認為他已經年老了,什麼都不知道。隔年,周景王駕崩,之後再也沒有人說大鐘的聲音好聽。後來「眾口鑠金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比喻眾口同聲,往往積非成是。而在漢朝應劭所著的《風俗通義》逸文中,另有一個關於「眾口鑠金」的故事,內容是這樣的:有一個商人拿了一塊純金求售,可是所有的客人都說這塊金子不純,商人為了證明金子是純的,就把金子放到火裡鍛燒,因為「真金不怕火鍊」,來證明他所賣的金子的確是純金。
  • 典源:
    此處所列為「眾口鑠金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《國語.周語下》二十四年.鍾1>成,伶人告和。王謂伶州鳩曰:「鍾果和矣。」對曰:「未可知也。」王曰:「何故?」對曰:「上作器,民備樂2>之,則為和。今財亡民罷3>,莫不怨恨,臣不知其和也。且民所曹4>好,鮮5>其不濟也。其所曹惡,鮮其不廢也。故諺曰:『眾心成城6>,眾口鑠金7>。』三年之中,而害金8>再興焉,懼一之廢也。」王曰:「爾老耄矣!何知?」二十五年,王崩,鍾不和。
    〔注解〕
    (1)鍾:通「鐘」。
    (2)樂:贊成。
    (3)財亡民罷:浪費金錢,又使民眾勞苦不堪。罷,通「疲」,勞累。
    (4)曹:群眾。
    (5)鮮:音ㄒ│ㄢˇ,很少的意思。
    (6)眾心成城:眾人同心,力量堅固如城。見「眾志成城」。
    (7)鑠金:鎔化金屬。鑠,鎔化。
    (8)害金:害民之金,此處指所鑄之鐘。
  • 書證:
    01.漢.焦贛《焦氏易林.卷一二.巽》:「眾口銷金,愆言不驗。腐臭敗兔,入市不售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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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鏈接

参考《國語大辭典》中成語“眾口銷金”分成的單字詳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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