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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: 東道主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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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詳解
  • 典故説明:
    此處所列為「東道主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「東」有東家、主人的意思。古時主位在東,客位在西,所以稱主人為「東」,如「店東」、「房東」。「東道」,本來是設宴待客的意思,後常用為「東道主」,指請客的主人。《左傳.僖公三十年》提到在這一年的九月,晉文公、秦穆公合軍包圍鄭國,是因為鄭國曾對晉國無禮,並且有二心而與楚國親近。此時鄭國危難當前,派了燭之武去見秦國國君,希望能化解這次的危險。燭之武見了秦穆公,說:「秦、晉兩國包圍鄭國,鄭國已經知道自己要滅亡了,如果滅了鄭國對您有好處,那就勞煩您了。但是,必須隔著晉國才能占領遙遠的鄭國,來作為秦國的邊邑,您知道這是很困難的,用滅亡鄭國來增加鄰國的實力,就等於您本身力量的削弱。如果赦免鄭國,讓它作為秦國在東邊道路上寄寓之所的主人,負責招待秦國使臣的往來,供應所需的一切,這對您是沒有害處的。晉國哪有滿足的時候?等占領了鄭國作為東邊的疆界,勢必又要擴張它西邊的領土,到時晉國不損害秦國,還能從哪裡取得土地呢?」秦穆公聽了很高興,就和鄭國結盟,派了杞子、逢孫、楊孫在鄭國戍守,自己則撤軍回國了。後來「東道主」被用來泛指接待或宴請賓客的主人。
  • 典源:
    此處所列為「東道主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《左傳.僖公三十年》九月甲午,晉侯、秦伯圍鄭,以其無禮於晉,且貳於楚也。晉軍函陵,秦軍汜南。佚之狐言於鄭伯曰:「國危矣!若使燭之武見秦君,師必退。」公從之。辭曰:「臣之壯也,猶不如人;今老矣,無能為也已。」公曰:「吾不能早用子,今急而求子,是寡人之過也,然鄭亡,子亦有不利焉。」許之。夜,縋而出。見秦伯曰:「秦1>、晉2>圍鄭3>,鄭既知亡矣。若亡鄭而有益於君,敢以煩執事4>。越國以鄙遠5>,君知其難也,焉用亡鄭以倍6>鄰?鄰之厚,君之薄也。若舍7>鄭以為東道主8>,行李9>之往來,共10>其乏困,君亦無所害,且君嘗為晉君賜矣,許君焦、瑕,朝濟而夕設版焉,君之所知也。夫晉,何厭之有?既東封鄭,又欲肆其西封。若不闕秦,將焉取之?闕秦以利晉,唯君圖之。」秦伯說,與鄭人盟,使杞子、逢孫、楊孫戍之,乃還。
    〔注解〕
    (1)秦:秦國。周孝王封伯益之後於秦,約今甘肅省天水縣。莊公時徙居大丘,今之陝西省興平縣東南的槐里城。孝公時定都咸陽,得商鞅變法圖強,積極東侵。惠王時重用張儀,以連橫政策離間六國。昭襄王用范雎採遠交近攻之策向東擴展。秦王政二十六年(西元前221)統一天下,建立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帝國。
    (2)晉:晉國,周代諸侯國。春秋時據有今山西省大部分與河北省西南地區,地跨黃河兩岸。後為韓、趙、魏三家所分,遂亡。
    (3)鄭:周朝諸侯國之一。故址位於今河南省新鄭縣。
    (4)執事:執掌事務的人。
    (5)鄙遠:指秦國若得鄭地以為國,則須越過晉國之地。
    (6)倍:增加。阮元之校勘記言此字當作「陪」。
    (7)舍:通「捨」,放棄、捨棄。
    (8)東道主:東邊道路上寄寓之所的主人。此指鄭國可以作為秦國東方寄寓之所的主人,以招待秦國往來的使者。
    (9)行李:即「行理」,掌管外交之使臣。
    (10)共:音ㄍㄨㄥ,通「供」,供給。
  • 書證:
    01.《陳書.卷三一.魯廣達列傳》:「王僧辯之討侯景也,廣達出境候接,資奉軍儲,僧辯謂沈炯曰:『魯晉州亦是王師東道主人。』仍率眾隨僧辯。」
    02.《二刻拍案驚奇.卷二二》:「門客多幫襯道:『這樣湊趣的東道主人,不可不厚報他的。』公子道:『這個自然該的。』」
    03.《紅樓夢.第三七回》:「我雖不能做詩,這些詩人竟不厭俗客,我作個東道主人,我自然也清雅起來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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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鏈接

参考《國語大辭典》中成語“東道主人”分成的單字詳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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