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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: 旁敲側擊

  • 編號: 887
  • 成語: 旁敲側擊
  • 注音: ㄆㄤˊ ㄑ|ㄠ ㄘㄜˋ ㄐ|ˊ
  • 漢語拼音: páng qiāo cè jí
  • 反義: 直言不諱, 直截了當, 開門見山
  • 近義: 拐彎抹角
  • 釋義:
    說話或寫文章不從正面直接說,而是用從旁比喻或暗示來表達。※語或出《聊齋志異.卷一二.新鄭訟》清.但明倫.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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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詳解
  • 典故説明:
    《聊齋志異》中敘述一則故事:有一個張姓商人,長年經商在外,由於思鄉,就雇了一輛車帶著錢財家當返鄉。到了新鄭這個地方,車夫去吃飯,張姓商人獨自躺在車上看顧東西。某甲經過,看四下無人,搶走商人的錢財就跑,商人無法抵抗,只得一路追趕。某甲跑進村子一戶人家內,商人不敢進去,就在短牆偷看。某甲放下東西,回頭看到有人偷看,就把商人綁去見新鄭令。商人向新鄭令喊冤,說明原由。新鄭令以為沒有憑據,要二人先行回去。新鄭令想到某甲拖欠稅賦,要衙役去追討,某甲即刻交錢,還說這是賣東西換來的錢。新鄭令要衙役喚某甲的鄰居來詢問,某甲的鄰居辯說不知,新鄭令氣得說:「你們一定是同夥的,我看非用刑不可!」鄰人害怕了,馬上招出某甲搶張姓商人錢的事實。新鄭令記性超群,想到某甲欠稅未還,才能破了這個案子。文末清人但明倫評論說:「有些事無法馬上弄明白,但總會透露出一些端倪,口舌之爭常是沒有結論,非得運用一些方法,旁敲側擊,間接地探取實情,這樣真相就能夠明白了。」「旁敲側擊」指不從正面,而從旁去敲擊。
  • 典源:
    ※《聊齋志異.卷一二.新鄭訟》清.但明倫.評事有難於驟明1>者,有得其端倪2>而不能以口舌爭者,非旁敲側擊,用借賓定主之法,則真無皂白3>矣。所謂實心為政者,無論事之大小,皆得與民公此是非也。
    〔注解〕
    (1)驟明:突然明白。
    (2)端倪:頭緒。
    (3)皂白:比喻事情的是非情由。皂,黑色。
  • 書證:
    01.《聊齋志異.卷一二.新鄭訟》清.但明倫.評:「事有難於驟明者,有得其端倪而不能以口舌爭者,非旁敲側擊,用借賓定主之法,則真無皂白矣。」(源)
    02.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.第二○回》:「這又不是了!雲岫這東西,不給他兩句,他當人家一輩子都是糊塗蟲呢!只不過不應該這樣旁敲側擊;應該要明亮亮的叫破了他。」
  • 用法説明:

    【語義說明】說話或寫文章不從正面直接說,而是用從旁比喻或暗示來表達。
    【使用類別】用在「暗問曲探」的表述上。
    【例  句】
    <01>他最善於旁敲側擊,是公司裡的包打聽。
    <02>旁敲側擊地試探對方的立場後,才表明自己的看法。
    <03>大家都是老朋友了,有話直說,用不著這樣旁敲側擊的。
    <04>經過旁敲側擊地打聽後,這事的來龍去脈總算弄清楚了。
    <05>法官旁敲側擊,讓狡猾的歹徒無法招架,終於俯首認罪。
    <06>這個案子法官以旁敲側擊的方法問案,案情終於水落石出!
    <07>對這麼遲鈍的人,你就乾脆直說,不必旁敲側擊,白費工夫。
    <08>雖然他一直不肯說出她的行蹤,但經過大家的旁敲側擊之後,終於知道她的藏身之處了。
成語接龍
參考鏈接

參考《國語辭典》中的成語:旁敲側擊

參考《國語大辭典》中的成語:旁敲側擊

参考《國語大辭典》中成語“旁敲側擊”分成的單字詳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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