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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: 抱薪救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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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典故説明:
    此處所列為「抱薪救火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據《戰國策.魏策三》記載:戰國時期,七雄各自稱霸一方。後秦孝公因重用商鞅,變法圖治,國勢轉為強大。秦王一直想將其他六國併吞,統一天下,所以不斷地向各國出兵征伐。魏國在華陽之戰被秦軍打敗,魏國派段干子為代表,打算割地與秦國講和。但是孫臣認為不妥,對魏王說:「那些臣子慫恿您割地給秦國,是要用割地的方式討好秦國,不要入侵魏國。但這個作法對貪婪的秦國是行不通的。拿土地去討好秦國,就有如抱著木柴去救火,木柴沒燒光前,火是不會熄滅的。您的土地有限,秦國的慾望卻無限,總有一天魏國的土地會被秦國併吞的。」魏王雖然覺得孫臣說的很有道理,但還是擔心秦國不悅,仍舊割地討好秦國,最後終於還是被秦國併吞了。後來「抱薪救火」從原文中的「抱薪而救火也」演變而出,用來比喻用錯方法,而致禍害加深。
  • 典源:
    此處所列為「抱薪救火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#《戰國策.魏策三》1>華(陽)軍之戰,魏不勝秦。明年將使段干崇割地而講。孫臣謂魏王曰:「魏不以敗之上割,可謂善用不勝矣,而秦不以勝之上割,可謂不能用勝矣。今處期年乃欲割,是群臣之私而王不知也。且夫欲璽者,段干子也,王因使之割地;欲地者,秦也,而王因使之受璽。夫欲璽者制地,而欲地者制璽,其勢必無魏矣。且夫姦臣固2>皆欲以地事秦3>;以地事秦,譬猶抱薪而救火也,薪不盡則火不止。今王之地有盡,而秦之求無窮,是薪火之說也。」
    〔注解〕
    (1)典故或見於《淮南子.主術》。
    (2)固:原來、一向。
    (3)秦:戰國時秦國。戰國七雄之一。周孝王封伯益之後於秦。地約在今甘肅省天水縣。後於秦孝公時,用商鞅變法圖強。秦王政二十六年統一天下,建立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帝國。
    〔參考資料〕《淮南子.主術訓》夫水濁則魚噞,政苛則民亂,故夫養虎豹犀象者,為之圈檻,供其嗜欲,適其饑飽,違其怒恚,然而不能終其天年者,形有所劫也。是以上多故則下多詐,上多事則下多態,上煩擾則下不定,上多求則下交爭。不直之於本而事之於末,譬猶揚堁而弭塵,抱薪以救火也。另可參考:《史記.卷四四.魏世家》
  • 書證:
    01.漢.獻帝〈令州郡罷兵詔〉:「丘牆懼于橫暴,貞良化為群惡,此何異乎抱薪救焚,扇火止沸哉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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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鏈接

參考《國語大辭典》中的成語:抱薪救焚

参考《國語大辭典》中成語“抱薪救焚”分成的單字詳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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