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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: 飲鴆救渴
注音: |ㄣˇ ㄓㄣˋ ㄐ|ㄡˋ ㄎㄜˇ
辨識:
參考詞語: 飲鴆止渴
典故説明: 此處所列為「飲鴆止渴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據《後漢書.卷四八.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.霍諝》載,東漢霍諝,從小就顯露出與眾不同的才氣,年紀小小就通過了明經科的考試。十五歲那年,有人誣告他的舅舅宋光,說他擅自更改皇帝的詔書,於是被捕入獄,在牢中遭到審問拷打。霍諝寫了一篇奏記為他申辯,其中有一段說到:「宋光出身官宦之家,仕途平穩順利,現已位居地方首長的高位,品格也沒有什麼缺失。這樣的一個人,即使對於皇上的詔書有所疑慮,也會採用一種穩當的方式來解決,怎麼可能冒著死罪私下更改詔書?這樣的行為好比是一個飢渴的人,吃有毒的附子來止飢,喝毒酒來止渴,食物還沒進到肚子裡人就死了,所以不可能有人這樣做啊!」大將軍梁商看了以後便上書為宋光脫罪,霍諝也因此而顯露名聲。後來「飲鴆止渴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比喻只求解決眼前困難,而不顧將來更大的禍患。
典源: 此處所列為「飲鴆止渴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《後漢書.卷四八.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.霍諝》霍諝字叔智,魏郡鄴人也。少為諸生明經。有人誣諝舅宋光於大將軍梁商者,以為妄刊章文,坐繫洛陽詔獄,掠考困極。諝時年十五,奏記於商曰:「…… 光1>衣冠子孫2>,徑路平易3>,位極州郡,日望徵辟4>,亦無瑕穢纖介之累5>,無故刊定詔書,欲以何名?就有所疑,當求其便安,豈有觸冒死禍,以解細微?譬猶療飢於附子6>,止渴於酖毒7>,未入腸胃,已絕咽喉,豈可為哉!」〔注解〕(1)光:宋光,東漢時人,生卒年不詳。霍諝之舅。(2)衣冠子孫:官宦之家的後代。(3)徑路平易:仕途平穩順利。(4)徵辟:朝廷徵聘有才學的人為官。辟,音ㄅ|ˋ。(5)瑕穢纖介之累:細微的過失與缺點。瑕,音ㄒ|ㄚˊ。(6)療飢於附子:吃附子來止住飢餓。附子,植物名,可入藥,但若未經炮製直接使用,會造成心臟麻痺、呼吸急促,甚至死亡。(7)止渴於酖毒:喝毒酒來解除口渴。酖毒,指一種用鴆鳥羽毛浸製成的毒酒。酖,音ㄓㄣˋ,通「鴆」。
反義:
近義:
釋義: 義參「飲鴆止渴」。見「飲鴆止渴」條。
書證: 01.北齊.杜弼〈為東魏檄梁文〉:「見黃雀而忘深井,食鉤吻以療飢,飲鴆毒以救渴,智者所不為,仁者所不向。」
用法説明: